
國內商標常見問題解答 |
1、問:通過商標代理組織申請商標有哪些好處?
答:商標代理組織及商標代理人是專門從事商標代理的商標法律服務機構和專業人員。正如打官司要找律師一樣,能給委托人提供及時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商標注冊申請人直接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等商標事務,需要攜帶公章、介紹信、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等許多手續,還要自己填寫申請表、打字、交費等,除交納查詢費(120元/次,有沖突時要反復查詢)、打字復印費(30-80元)、申請費(1000元)等規費外,還要付出交通、住宿、差旅補助等大量費用, 既麻煩且費用大。
更關鍵的是因為不懂得商標專業知識,填寫的申請經常被退回或不予受理,從而延誤了時間。而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可得到熱情、耐心、細致的咨詢服務,只交付代理費即可,省時省力還省錢。
2、商標注冊需要多長時間?
商標申請文件報送到國家商標局后,商標局當日編排申請號,當日即為申請日期。一個月左右之后商標局會下發正式受理通知書。再過一年左右發商標初審公告。三個月初審公告期如無異議則發注冊公告。注冊公告后一個月左右即可領取注冊證。整個過程大蓋要一年到一年半左右。
3. 問: 誰是具備在中國大陸申請商標注冊的資格的外國申請人(下文中商標指商品商標和/或服務商標)?
答: 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它商標事宜的,應當按其所屬國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4. 問: 外國申請人在中國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辦理有關商標事宜是否必須委托中國境內的代理人代理?
答: 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它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國家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
5. 問: 委托書需要進行公證或認證嗎?
答: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委托辦理商標注冊、異議、評審案件的,委托書不需要公證或認證手續。
6. 問: 申請商標注冊所需的基本文件有那些?
答: 商標注冊申請書、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商標圖樣10份、優先權文件(若申請基于優先權)。
7. 問: 對商標圖樣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嗎?
答: 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于粘貼,用光潔耐用的紙張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長或者寬應當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申請注冊顏色商標的,每份申請應提交著色圖樣10份、黑白稿2份。 申請注冊三維標志商標的,應當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
8、問: 關于商標字體變化的問題?
答: 中國文字豐富多彩,書寫風格千姿百態,行、草、隸、楷等變化繁多,同一個字,簡筆、繁筆字外觀相差甚遠。因此,注冊什么字體就應當使用什么樣的字體,這是商標管理中一貫堅持的原則。但在商標管理中,對于變化不大的改動(如:注冊的是手寫體,而在使用時為印刷體;注冊是楷體,在使用時為黑體),一般可以維護商標專用權;但是,商標注冊人還是將使用的字體形式重新注冊為好。
9、問: 關于商標顏色變化的問題?
答: 一般來說,注冊商標多為黑白墨稿,在使用時商標注冊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給注冊商標加注顏色。但是,加注色彩后商標圖樣,應與注冊的商標圖樣(黑白墨稿)只是黑白與彩色之分,沒有任何實質性區別。
如果對原注冊商標加注的顏色能夠形成了能夠獨立存在的特殊圖案或顏色將原注冊商標圖樣分割成兩個完全不同的部分,失去了原注冊商標圖樣整體視覺效果,屬于改變了商標圖樣。
10、問: 為什么有的商標要指定顏色?
答: 對由于顏色的運用搭配出的特殊圖形,往往商標注冊人在申請注冊商標時就指定顏色注冊。其他人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這種顏色搭配,會造成視覺上的近似,從而以顏色的指定,確定專用權保護的內容和范圍,達到了注冊的目的。但應當注意的是,有些顏色是不能受到專用權保護的。
比如薄荷糖通常用綠色作底襯;
草莓味食品用粉色或粉紅色作底襯;
商名名稱,尤其是酒名稱,多用燙金色彩作裝飾等等。
指定顏色后,在注冊與使用過程中,顏色的運用會受到諸多限制,值得謹慎考慮。
11、問: 商標可以使用繁體字嗎?
答: 商標文字可以使用繁體字,無論是簡化字還是繁體字,都必須書寫正確、規范,不得使用錯字、停止使用的異體字和不規范的簡化字。
12、問: 少數民族文字是否可以用作商標注冊使用?
答: 少數民族文字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為了便于審查,應當附送商標含義說明。
13. 問: 中國是否使用國際分類?
答: 中國使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14. 問: 在中國,一個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可以包括多個類別的商品和/或服務?
答: 不可以。一個商標申請只可以包括一個類別上的一個商標。
15. 問: 如果要求優先權的話,優先權文件應何時提交?
答: 經證明的優先權文件應于提交申請的同時提交或者在申請日起的三個月內補交。
16. 問: 中國使用先申請的原則嗎?
答: 是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近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以公告。
17. 問: 什么樣的標志不得作為注冊為商標使用?
答: 以下的文字或圖形不能注冊為商標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1) 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 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 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 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
(5) 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 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7) 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8) 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18. 問: 什么樣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答: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1) 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2) 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3) 缺乏顯著特征的。
上述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19. 問: 如果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申請人有什么補救措施?
答: 就他被駁回的注冊申請提出復審請求。此期限不可延期。
20. 問: 在中國,對注冊商標有使用的要求嗎?
答: 是的。對任何一個連續3年停止使用的注冊商標,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并說明有關情況。
21、問:“注冊商標”字樣或者注冊標記從什么時間開始啟用?
答: 企業申請注冊商標后,如果只是見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還不能使用“注冊商標”字樣、“注”或R,但可以加“TM”。只有經商標局正式核準注冊并刊登注冊商標公告之日起,方可使用“注冊商標”字樣或者注冊標記?。注冊標記應加在右上角或右下角。
22、問: 注、(R)和TM的區別?
答: TM是TRADEMARK的縮寫,美國的商標通常加注TM,并不一定是指已注冊商標。而R是REGISTER的縮寫,用在商標上是指注冊商標的意思,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使用注冊商標,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裝、說明書或者其他附著物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注冊標記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使用注冊標記,應當標注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23. 問: 轉讓申請需提交那些文件?
答: 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的轉讓申請書原件,受讓人簽署的委托書、證明轉受讓雙方主體資格的有效證件復印件。
24. 問: 在企業合并的情況下,對被合并企業的注冊商標應提交變名申請還是轉讓申請?
答: 在企業合并的情況下,應提交轉讓申請。
25. 問: 變名申請應以注冊人名稱變更前的名義提交還是變更后的名義提交?
答: 變名申請應以注冊人變更后的名義提交。
26. 問: 對申請注冊中的商標是否可以提出變名/變址/轉讓申請?
答: 可以
27. 問: 辦理變名申請需要什么特別的文件嗎?
答: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應當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
28. 問: 注冊人是否應對他名下的所有注冊商標一并辦理變名/變址申請?
答: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注冊人必須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辦理。
29. 問: 注冊商標的許可是否必須在商標局備案?
答: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經備案的,不影響該許可合同的效力,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在商標局備案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30. 問: 許可備案申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 許可人簽署的委托書原件、許可人簽署的申請書原件、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原件或公證件)及中譯文、證明許可人和被許可人雙方主體資格的文件復印件。
31. 問: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包括的基本內容有那些?
答: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1)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 許可使用的商標及其注冊號
(3) 許可使用商標的商品范圍;
(4) 許可使用期限(不應超過被許可商標的注冊有效期);
(5) 許可使用商標的標識提供方式;
(6) 許可人對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控的條款;
(7) 在使用許可人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條款。
32. 問: 續展申請應在多長時間內提出?
答: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
33. 問: 續展申請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 續展申請書、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
34. 問: 關于異議期的規定是什么?
答: 異議申請應自商標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例如一商標的公告日為2000年3月7日,對其提出異議的期限就截止到2000年6月6日)。異議期不可以延長。
35. 問: 對經初步審定并刊登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誰可以提出異議?
答: 任何人均可提出異議。
36. 問: 異議文件應提交幾份?
答: 應提交異議文件(包括證明材料在內)一式兩份。
37. 問: 對異議,被異議人是否可以作出答辯?
答: 是的。被異議人可以自收到異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商標局提出答辯;期滿不答辯的,不影響商標局的異議裁定。
38. 問: 如不服商標局作出的異議裁定,當事人可以采取什么進一步的措施?
答: 當事人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異議裁定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該期限不能延期。
39. 問: 異議復審的材料,包括證明材料也需要提交兩份嗎?
答: 是的。
40. 問: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
答: 不服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的決定,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復審的案件;不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復審的案件;對已經注冊的商標,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請求裁定撤銷的案件;不服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撤銷或者維持注冊商標的決定,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申請復審的案件。
41. 問: 對已注冊商標能提出撤銷申請嗎?
答: 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對注冊商標提出撤銷申請:
(1) 注冊商標連續3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都可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商標的申請;
(2) 已注冊的商標包含有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不允許使用在商標中的文字或圖形 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其他單位或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
(3) 注冊商標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對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構成復制、摹 仿或者翻譯,容易導致混淆的;注冊商標在不相同或者不類似商品上對他人已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構成復 制、摹仿或者翻譯,誤導公眾且對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造成損害的;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的;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注冊商標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
注冊商標所有人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
有本款所列情形之一的,自該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42. 問: 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嗎?
答: 不是。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或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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