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個國家/地區申請 |
如果專利申請人認為自己的專利技術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需要在本國申請以外的地區進行專利申請的,可以自本國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通過巴黎公約方式向各個國家或地區單獨進行申請。向國外進行申請的,根據中國專利法的有關規定,必須在中國先進行申請。 根據不同國家的相關法律,申請專利的程序、所需提供的資料、申請費用都有所不同,并且審批程序、專利保護類型及期限也有所不同。但是申請人所需提供的絕大部分材料包括委托書、委托合同以及轉讓合同都由代理公司提供格式,然后由申請人簽章即可。單一國家申請屬于較為普遍的申請方式,申請和審查時間較其他方式短。
國家及地區專利申請制度介紹
●歐洲 ●美國 ●英國 ●日本 ●韓國 ●臺灣 ●香港
歐洲專利申請制度介紹
歐洲眾多的主權國家以及它們各自不同的法律和語言,給區域外希望獲得專利保護的國家申請專利帶來了麻煩,在這種情況下,基于歐洲專利條約的歐洲專利局(EPO)于1978年應運而生。根據歐洲專利條約,一件專利申請可以成為一件在眾多締約國和/或延伸國生效的歐洲專利。下面簡要介紹向歐洲國家申請專利的途徑及申請步驟。
1.直接向被要求提供專利保護的國家提出專利申請: 這一途徑是EPO成立前唯一可行的途徑,目前只有在要求專利保護的國家僅限于英國和德國或申請的國家不超過兩個時才有吸引力,其優點是在這兩個國家專利申請的審查速度較快,且不會產生太大的翻譯費用。
2.直接向EPO提出專利申請: 當一件專利尋求3個或3個以上EPO成員國保護時,與前者相比,這一途徑的審查程序簡捷得多且其成本低得多。
歐洲發明專利申請大致分為以下步驟:
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選擇以英語、法語以及德語這三種官方語言之一向EPO提出申請。
EPO檢索:EPO將對與申請的專利性有關的現有技術進行檢索并將檢索結果通知申請人,通常申請人需要根據檢索結果評估其發明的專利性和獲得授權的可能。
公布專利申請:EPO將自申請日起(有優先權的自優先權日起)18個月屆滿公布歐洲專利申請,并盡量在公布之前做出檢索報告,以便申請人能做出是否繼續申請程序的選擇。
專利授權:實審通過后EPO將發出授權通知,申請人支付授權費并遞交權利要求書的其它兩個官方語言的翻譯文本后,EPO將正式授予專利權并發出授權證書并公告專利文件。
(1)發明專利(Utility Patent):
任何發明創造,如果在申請專利日期的一年以前曾經公開發表、公開使用、買斷或出賣銷售過,則此發明創作屬于大眾所擁有,不得再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需要進行實質審查,核準后獲頒專利證書并同時公告。發明專利保護年限為申請日起二十年,分別于自授權日起第3.5年、7.5年及11.5年繳納維持費,共繳納三次。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發明創作必須具有創新性(Novelty)及具有對產品特殊(Non-obvious)的裝飾或美化作用(Ornamented or Aesthetic in Nature)。專利申請需要進行實質審查,核準后獲頒專利證書并同時公告。其保護年限為自授權日起十四年,不需繳納年費。
(3)植物專利(Plant Patent):
申請植物專利的發明創作必須是經過無性生殖或有性生殖培養,而具有創新性(Novelty)及特殊性的植物。單一植物只能有一項專利。
2、優先權期限
(1) 發明專利:首次申請的申請日起十二個月內
3、審查過程
發明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都實行實質審查制,過程為:申請、新穎性調查、實體審查、補/修正。發明專利申請在申請日(優先權日)起十八個月屆滿早期公開。
4、有關申請費用
申請人如符合小實體的標準,包括自然人、小企業及非營利組織,則部分官方費用可予減半優待。一般而言,員工少于500人的企業歸類為小企業。
此外,美國的專利制度規定專利申請人必須為發明人,因此如果是公司申請專利在申請的同時就必須辦理轉讓,即簽署轉讓書。
英國專利申請制度介紹
(一)發明專利
專利期限:自申請日起20年。
審查程序:1.審查制。 2.申請日起6個月內必須提請新穎性調查。 3.專利申請案于申請日(優先權日)起18個月屆滿公開。 4.實體審查需于早期公開后6個月內提出請求。
相關事項:英國發明專利在部分大英國協之國家可得到保護。
(二)外觀設計專利
專利期限:自申請日起25年。
審查程序:1.注冊制。 2.相對新穎性。
專利維持費:自申請日起每5年繳納一次。
相關事項:1.英國外觀設計專利在部分大英國協之國家可得到保護。 2.無法單獨使用或純功能性的造形設計無法取得外觀設計專利。
日本是我國第一大的出口國,貿易總額最大,所以也應優先考慮。日本在很多電子通信技術方面************,有的產品與我國的廠商有競爭關系,是國際市場上之勁敵,所以它們在中國專利布網比較積極。
(一)特許 (發明專利)
專利期限:自申請日起20年。
優先權主張:1.他國首次申請案之申請日起12個月內提出要主張優先權之申請案。 2.申請時即需主張,優先權證明可于優先權日起16個月內補呈。
3.日本國內優先權于前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主張,且前案須放棄。 2.專利申請案于申請日(優先權日)起18個月屆滿公開。 3.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3年內需請求實質審查。
專利維持費:授權時繳第1-3年年費,授權注冊日起第4年前開始逐年繳年費。
(二)實用新案 (實用新型專利)
專利期限:自申請日起10年。
優先權主張:1.他國首次申請案之申請日起12個月內提出要主張優先權之申請案。
審查程序:登記制。
專利維持費:申請時繳第1-3年年費,授權注冊日起第4年前開始逐年繳年費。
相關事項:實用新型主張權利時須有專利局的技術評價書(類似于我國的專利性評價報告)。
(三)意匠 (外觀設計專利)
專利期限:自注冊日起15年。
優先權主張:1.他國首次申請案之申請日起6個月內提出要主張優先權之申請案。 2.申請時即需主張,優先權證明可于3個月內補呈。
審查程序:審查制。
專利維持費:授權時繳第1年年費,授權注冊日起第2年前開始逐年繳年費。
特別說明:
1.專利的保護期限,日本的發明保護期為20年,在一定的條件下,有關化學和醫藥領域的發明可以申請延長5年;實用新型的保護期為10年;外觀設計的保護期為15年。發明和實用新型的保護期從申請日算起,而外觀設計的保護期從授權日算起。
2.授權后設置的訂正程序,申請人可以在授權以后主動申請對申請文件進行訂正(即使未發生無效請求),這一點與我國不同。通過上述程序,專利權人可以提高所持有專利的穩定性。
3.實用新型制度,與中國專利制度的另一個明顯區別是,在日本,如果滿足一定的條件并且在某一時間段,發明和實用新型之間可以相互轉換,這一程序可以讓申請人既可以在申請之前選擇保護類型,也可以在申請之后選擇或者改變保護類型,為申請人提供了靈活的保護手段。作為發明與實用新型之間轉換的例子,如果有關產品結構的發明申請在實質審查時以創造性的理由被駁回時,那么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日起30天內提出將發明申請向實用新型的變更,由于實用新型的創造性高度沒有發明那么高,所以往往可以將滿足不了創造性要求的發明申請通過實用新型來加以保護。如果申請人覺得實用新型申請的保護期太短,那么可以在自申請日起3年內提出向發明申請的變更,如果是在實用新型授權前提出,那么原實用新型申請被視為撤回;如果是在實用新型授權后提出,那么原實用新型專利被視為放棄。當然,提出變更后的申請能否獲得權利還需通過實質性審查才能確認, 申請人必須對自己的原實用新型申請的專利性具有足夠的信心,才有必要將申請從實用新型向發明的變更。
4.提實審請求的主體,中國只限于申請人,而日本則是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實審要求,如果是申請人之外的人提出實審請求,請求的費用由請求人負擔。實審請求的期限是3年(2000年以前為7年)。設置非申請人可以提實審的程序與日本原來提實審請求的時間長不無關系, 對于那些遲遲不進行審查的專利申請,對于公眾來說就像個地雷,不知什么時候就有可能遇上,為了消除侵權的危險,利益相關人可以對自己有潛在危險的專利申請提出實審請求以使其盡快明朗化,這一程序維護了公眾利益, 可以促進產業的技術進步。
5.對應于延長保護期程序,日本專利法為公眾設置了參與監督的程序,那就是公眾可以對已經被日本特許廳認可的專利權的延長保護提出無效審查的延長保護無效請求,這個程序以及復審和無效程序都在相當于中國專利局的復審委員會的“日本特許廳審判部”進行。
1、韓國專利權持有人可不經審查獲得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專利權
自由貿易協定允許韓國對來自新加坡的PCT國際申請進行國際檢索和國際初步審查。由于新加坡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的主要國家之一,該協議還將有助于韓國專利持有人不經審查獲得其它東南亞國家的專利權。
專利申請人提出申請,首先進入形式審查,通過后自申請日起18個月屆滿或根據申請人要求18個月內進行公開;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5年內,實用新型自申請日起3年內,根據申請人的專利申請審查請求,商標局進行實質審查,通過審查則授予專利權,申請人須交納專利授權費。
從上述審批流程可以看到一個專利申請在韓國知識產權局遞交后,經過一系列步驟,授予專利權。韓國專利制度的特點為:先申請制、出版公開文獻、提出實審請求、授權后異議制。
3、韓國外觀設計的保護體系
目前,韓國外觀設計保護體系正處于從實質審查制(SES)向非實質審查制(NSES)過渡階段。為了滿足申請人要求加快外觀設計注冊流程的請求,韓國國民議會修改了《外觀設計條例》。在非實質審查制中,一個申請可以在申請日起2~3個月內得到注冊登記,且還可以享受諸如:多項申請等新的申請程序待遇,并且為了使申請人盡早獲得專利權,采取先授權后異議制。
雖然在非實質審查制中,申請不經過實質審查,但是對外觀設計申請注冊的要求及專利權的效力與在實質審查制中是一樣的,對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將在授權后異議程序或訴訟程序中被無效。目前非實審制還處于一種試行階段,申請范圍?。ㄈ缂徔椘?,衣服等)。如果試行成功,韓國工業產權局將逐漸擴大申請范圍。
臺灣專利申請制度介紹
臺灣發明專利期限為20年,新型專利為12年,新式樣專利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算。
注意事項:
1. 申請臺灣專利的說明書等申請文件均需以繁體字撰寫;
香港專利申請制度介紹
香港標準專利(發明專利)
標準專利是指由指定的專利局授權后的專利在香港登記注冊。指定的專利局是指中國專利局(包含兩種專利申請,即中國發明專利申請和PCT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專利申請)、英國專利局(包含兩種專利,即英國專利申請和PCT申請進入英國國家階段的專利申請)、歐洲專利局(歐洲專利申請并指定了英國)。
取得標準專利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申請人應將其發明向指定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在該專利申請被指定專利局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香港知知識產權署注冊處提交記錄請求(登記)。注冊處經形式審查后予以登記并公布。
第二階段:在該專利申請被指定專利局授權之日或授權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向香港知識產權署注冊處提交注冊與批予請求 (注冊)。注冊處經形式審查后準予注冊并授予香港標準專利和公布。
香港特區專利制度以注冊指定專利局授權的專利為基礎,標準專利一旦在香港特區被授權,即獨立于指定專利局批準的專利。對標準專利的調處、宣告無效、侵權賠償將由香港法院裁決。
每年續期,有效期最長達20年。
香港短期專利
短期專利僅進行形式審查,不作檢索和實質性審查。然而,這種申請需提交下列之一專利局的檢索報告,即奧地利、澳大利亞、中國、日本、俄聯邦、西班牙、瑞典、美國、英國和歐洲專利局。
短期專利可以主張優先權,但申請人必須是巴黎公約成員國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在PCT申請指定中國的實用新型專利并已進入中國階段的6個月內也可以申請香港短期專利。但須在國際申請在中國已進入其國家階段后6個月內,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國家申請號通知書后6個月內,提出短期專利申請。
在申請的提交日期起計4年后續期,有效期最長達8年。
香港外觀設計專利
香港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采用登記制,提交的申請文件經形式審查通過后即可獲得授權注冊。
外觀設計的注冊的首段有效期為自注冊申請的提交日期起計的5年。 外觀設計的注冊有效期可每次再延展5年,但注冊的有效期總共不得超過自注冊申請的提交日期起計的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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